作為父母,都希望給予孩子良好的教育,讓他在成長的路上少走彎路,將來能夠獨立,更加優秀。
然而,優秀的孩子從來不是橫空出世,都是有跡可循的因果,這個「因」就是父母。
想要給孩子最好的教育,父母首先要更新自我。
今天,送給所有父母4個教育的黃金法則,助力你成為更好的家長,養出更優秀的孩子。
一、吸收性心智法則
蒙台梭利教學中有一個概念叫「 吸收性心智」,是指孩子無意識的記憶力,吸收環境并加以適應以形成人格的能力。
我們成人想學習一項新技能是依靠心智來學習知識的,但是孩子卻不同,他直接將知識吸收進他的心靈。
語言的學習就是一個證明。
很多人以為,是父母教給了孩子學走路、學說話的能力。
但事實上,這些事情都是孩子自己努力學會的。
如果我們讓一名在中國出生的新生兒在美國生活,由美國人照看,那嬰兒學會的語言就是英語而不是漢語。
嬰兒天生具有能聽取人類聲音的能力,或許有人會有疑問,周圍環境的聲音有那麼多,為什麼嬰兒只學會了人類的聲音呢?
嬰兒只學會了人類的聲音或語言,這說明,人類的語言比其他聲音留給嬰兒的印象更深刻、更強烈。
人類的語言會讓嬰兒產生強烈的情感共鳴,使他的神經對這種語言產生很大的熱情,促使他自己發出這樣的聲音來。
這就是吸收性心智的力量。
蒙台梭利博士曾經將「吸收性心智」比喻為海綿吸水:
兒童如同海綿汲水般,從周圍的環境中吸收各種信息,并以此建立了他們與外界的聯系,還因此而形成了自己的個性。
孩子的吸收性心智,主要存在于0-6歲這個年齡段。
在這個階段,父母一定要做好榜樣,因為孩子在盯著父母,父母什麼樣子,孩子就學成什麼樣。
老話講,三歲看大七歲看老就是這個道理。
孩子永遠不會乖乖聽大人的話,但他們一定會模仿大人。
如果你想讓孩子好好學習,用功讀書,那麼你就要關掉電視,放下手機,坐下來看書。
最好的教育是影響,父母只有以身作則,成為孩子的榜樣,孩子才能在潛移默化中成長父母所期待的樣子。
二、獨立成長法則
蒙台梭利博士指出:「誰若不能獨立,就談不上自由。」
獨立成長法則,是蒙台梭利教學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理論。
我們說「獨立成長論」,實際上它包含著兩層含義:
(1) 「獨立」是成長的主要目標──能成為一個獨立的人,就具有發展生命的能力。
(2) 「獨立」是成長的必備條件──代表各項生理心理功能上的成熟。例如:能自己走路,能自由呼吸……
孩子的成長遵循大自然的法則,成人需要做的只是在遵循「自然法則」的前提下;
協助孩子自由發展,幫助他完成大自然賦予他們的使命。
孩子一出生,生理的各項功能尚未健全,心智也還沒有成長,當然無法獨立生存;
他必得靠著成人的照料,提供給他生存的必需品,才能一天天長大。
隨著孩子的一天天長大,一步步地會爬、會走、會跳,渴望脫離大人的擺布,使用自己的雙手去觸摸這世界,以自己的雙腳走向自己想要去的地方。
這不僅是孩子天天心里想把自己「變成」大人的一種向往,而是所有生物自然發展的內具力量。
而我們成人,卻總覺得孩子還小,事事都為之操心,怕他磕著、傷著,生活中很多父母都喜歡替孩子做主、事事包辦。
這個不行、那個禁止,這樣很容易破壞孩子身心發展規律。
懂得放手讓孩子自己選擇,其實是一種智慧,不要總是以「我為你好」為借口剝奪了孩子自己選擇的權利。
孩子的成長,是一個自然而幸福的過程。
也許有一天,你還沒反應過來,她已經做好準備請你退出了。
為了讓孩子在離開父母之后仍然能好好生活,主動退出他們人生的父母,是睿智的。
三、重復練習法則
細心的父母都會發現,有時候孩子非常喜歡做一些重復性動作。
比如一個玩具,玩了一次又一次,一個故事聽了一遍第二天還想繼續聽…
尤其在蒙台梭利幼兒園,孩子對一個工作做了一遍又一遍,這背后隱藏的秘密是什麼呢?
蒙台梭利博士將孩子的這種行為,定義為重復練習,這是孩子內在勢不可擋的能量所引發的自然現象。
蒙台梭利博士說:「反復練習是兒童的智力體操。」
在反復嘗試中,無論孩子的內在,還是智能,包括孩子的注意力都在不被打擾的反復工作中逐漸建立起來。
重復練習,可以實現從量變到質變。
我們知道,大發明家愛迪生發明電燈時,為了尋找適合做燈絲的材料,曾經用了1600種不同的材料來做實驗。
實驗總共失敗了3400次,才終于成功。
他發明電燈的過程,就是在重復嘗試的過程,從量變達到了質變。
這也充分顯示了人的意志力的作用。
蒙台梭利博士指出,重復練習能夠完善孩子的心理感覺過程,這是孩子的「智力體操」。
當他不斷地觸摸、感知之后,就會對所感知的東西進行組織、分類、歸納,最后產生一個概念。
每一個概念從感覺走入孩子的內心,孩子就會把這個概念和之前學習到、認識到的事物聯系起來,內化成已知的經驗。
當孩子經歷這種重復練習之后,他們就像經過休整的人,充滿著活力,仿佛感受到某種極大的欣喜。
所以,當你發現孩子在靜靜地一個人重復手中的「工作」的時候,不要去打擾他;
因為此時孩子的意志力、專注力正在一點一滴的成長。
四、獎懲無用法則
獎勵或懲罰孩子這件事情,其背后大有學問,考驗的是父母的教育智慧。
父母處理得好,會激發起孩子的熱情;父母處理得不好,則會起到很壞的效果。
物質獎勵和懲罰,雖然是一種「簡單粗暴」、見效最快的教育方法,但是很難持久下去。
很多心理專家認為:
孩子在物質利益的誘惑下,行為的改變是暫時的,不具有持續性;
一旦物質獎勵消失,孩子的行為甚至比之前還要糟糕。
蒙台梭利博士認為,如果一個孩子受到處罰或者獎勵才會停止偏差行為,那麼孩子聽話是因為怕被打或被罵,而不是自我控制的舉止。
這樣長期下來,通過懸賞式的獎勵,只會誘使孩子「有獎才做」,影響到他將來的價值觀,只以名利為衡量的標準。
蒙台梭利博士在其原著中寫道:
「獎賞與懲罰在精神上是奴役別人所用的工具,它們只會誘使兒童勉強去做非自然的努力。」
如果總是使用獎勵或獎懲的方法,這樣的孩子除了不主動以外,也會缺乏自信。
因為他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對還是不對,就更談不上創新。
無論多大的獎勵,或者多大的懲罰都是外在的刺激,都是靠外部的力量讓孩子改變某一件事。
孩子所作出的改變,不是發自其內心,自然就不會長久。
著名的心理學家阿德勒曾說:
「我們稱贊或責備對方,不過就是要給糖,還是抽鞭子的差異而已,背后的目的都是操控。」
不獎不罰,最好的方式是鼓勵孩子。
每個孩子都希望、渴望受到家長和老師的重視,而贊賞和鼓勵,正是滿足了孩子的這種心理。
贊賞和鼓勵,是沐浴孩子成長的雨露陽光。
如何表揚孩子呢?
不要那種泛泛地夸贊,比如你真棒、你真聰明等;
表揚孩子一定要具體、注重孩子努力的過程,讓孩子知道自己哪里最棒;
讓孩子明白,努力的過程比結果更重要。
爸爸媽媽一句表揚的話,就能讓他們洋溢著滿滿的幸福感。
教育孩子,從來不是一件簡單輕松的事情。
心理學家曾研究發現:一個能夠取得成就的人,百分之二十取決于后天努力,百分之八十取決于父母教導。
無論是老師還是家長,在教育孩子的道路上一定要掌握正確的方向,這樣才能起到預期的效果。
教育孩子的這4個黃金法則,你若能抓住一條,孩子便會很幸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