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前立規矩的重要性
6歲之前是孩子性格、行為習慣養成的關鍵期,孩子85%——90%的性格和想法都是在這個階段形成的,再加上這一時期的孩子認知能力有限,所以不能準確的明辨是非善惡,不懂得哪些行為是正確的,哪些是錯誤的,很容易誤入歧途,所以說這時候家長要站出來給孩子立下規矩,讓規矩二字深深刻在孩子心裡。
美國前總統奧巴馬和妻子在教育孩子這件事情上頗有心得,夫婦兩人在兩個女兒很小的時候就開始訓練他們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例如,自己整理房間、自己疊衣服、自己整理床被、包括在飯後要自己洗碗等等,直到後來搬到白宮住時,兩個女兒也一直沿襲這樣的好習慣,正是因為奧巴馬夫婦對女兒從小樹立的規則意識,才讓兩個女兒成長為優秀、獨立、自信的人才。
那麼家長在孩子6歲之前應該怎樣給孩子立規矩?立什麼規矩呢?
1.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培養獨立自主的能力
獨立自主的人走到哪兒都能很快的適應,這樣的人無論在思想上和行動上都會有自己獨立的思考和判斷,能夠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別人的事情幫著做,這樣的人是備受別人敬佩和喜歡的,但現在不少家庭的教育方式往往會成為培養孩子獨立能力的絆腳石,家長總是害怕孩子會走彎路,上當受騙,受到傷害,因此就經常主動替孩子包辦代替一切事物,從而是孩子喪失了獨立動手、獨立思考、獨立判斷的機會。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家長首先要學會放手,鼓勵孩子獨立動手實踐,即便孩子只是有一點點的進步,家長也要以此鼓勵強化孩子的行為,從而增強孩子動手實踐的自信。家長可以先訓練孩子從簡單的家務做起,例如獨立收拾房間、自己挑選出門要穿的衣服、飯前飯後要洗手等等這些日常生活中這些力所能及的小事鼓勵孩子去做,逐漸提高孩子獨立自主的能力。
2.凡事有界限,規則不能違背
有界限感的孩子,能夠明確自己和他人的界限,包括物質、身體的界限,也能夠懂得守護自己的邊界,有規矩、有責任感。
對孩子來說,規則就是界限,就是什麼事情可以做,什麼事情不可以做。
界限感的建立,是一個逐漸學習的過程,如果孩子在6歲前沒有養成界限,沒有建立規則意識,生活中就會常常做出一些令父母頭痛的事情。
對于0~6歲的孩子,應建立哪些規則呢?蒙台梭利博士早已告訴了我們答案,三點基本原則: 不傷害自己、不打擾他人、不破壞環境。
3.粗野、粗俗的行為不能有
這樣的規矩能幫助孩子調整自己的情緒,學會如何對待自己想要的東西,如何處理已經自己的情緒,如何處理已經發生了的情緒等等,在這個過程中,孩子會不斷地調整對事物的看法和自己的心態。等他長大後,他也會用這套模式去對待周圍的人,變得更加理性、為他人著想。
4.學會控制情緒
每個人都會生氣,大人如此,孩子也不例外。從小教會孩子不能越界的生氣,是每一個父母的責任。一個人的情緒不是與生俱來的,而是在生活中模仿學來的。父母有責任教會孩子如何正確地發洩情緒,但不能隨意發脾氣。
一到兩歲的寶寶不高興時,就會拉媽媽的衣服和頭髮,這時候父母必須告訴他「不可以」。
三到四歲的孩子稍不順心就會哭鬧、摔或者踢東西,父母要告訴孩子:「只要你不哭不鬧,父母才會耐心傾聽你的想法」
五到六歲的孩子不高興的時候,我們要教會孩子不要口出惡言,要學會如何正確表達自己的想法和情緒。
父母給孩子定下控制脾氣的規矩,就是教會孩子如何管理自己的情緒,將來孩子會是一個高情商的人。
Wendy媽有話說:
那麼,如何讓規矩變得更加有效呢?試著把握三個關鍵點。
01 規矩簡潔清晰,具有可操作性
孩子小的時候,我們會立很多安全相關的規矩,比如不可以動電線,不可以爬到廚房。
有的媽媽會說:寶寶不可以動電線,會觸電的,觸電就是很疼,後果很嚴重,媽媽會很傷心...
其實,兩三歲的寶寶,很難理解媽媽複雜的資訊。
年幼的孩子,規矩越簡潔清晰,就越容易執行。
比如,媽媽直接把孩子抱離危險的地方,下一次孩子再試探時,嚴肅提醒他「不可以」。
同理,孩子在公開場合大吵大鬧時,也可以搖頭示意制止。
規矩簡潔卻有力,往往比反復的抱怨和指責來的更有效。
02 規矩要保持一致,不能造成混淆
規矩的複雜,會造成孩子理解困難。而規矩的不一致,會導致失去效果。
有的父母在家裡任憑孩子隨心所欲,到了外面卻希望孩子遵守規則,這顯然是不現實的。
還有的家長面對孩子的試探,全靠當下心情:
心情不錯,孩子鬧鬧就心軟妥協了;
心情不好,孩子鬧騰,就教訓一頓。
因此,家庭立規矩時,必須要保持一致。
立規矩,並不只是簡單地知道做與不做。
孩子在反復探索和被拒絕中,會明白他人的感受,會懂得什麼叫做敬畏和邊界。
《給孩子立規矩》的書中有這麼一句話:
「管教很難收到來自孩子的感激,直到他們經歷了為人父母的酸甜苦辣。」
立規矩的路,並不愉快,但唯有溫和溝通,堅定執行,才是送給孩子受益一生的禮物。